来自中国和东盟10国及东盟秘书处主管检验检疫的部长和代表,2日就加强双方检验检疫合作、促进检验检疫通关便利化达成《南宁共识》。
共识如下:
——共同认识到保护人类和动植物健康、环境、消费者权益、保障产品质量的重要性,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检验检疫合作。
——检验检疫法规、标准、程序对国际贸易有必然影响,因此,应鼓励开展信息交流,并遵循透明度、与国际标准协调、等效性、区域化、多边与双边互认等原则,以避免其对国际贸易造成障碍。
——应建立中国-东盟检验检疫磋商与合作机制,以便加强中国-东盟检验检疫全方位合作,为中国-东盟经济发展和自贸区建设做出更大贡献。此类机制可有助于减少涉及高危农产品的非法贸易。
——开展检验检疫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十分重要,应在此领域积极开展合作。
——有必要签署中国-东盟检验检疫合作谅解备忘录,本着友好、互利、互认的精神,不断推进和深化合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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