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3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广西“家电下乡”的品种原来有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和手机4类品种。在这4类品种的基础上,再增加热水器和摩托车两类产品,并于2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2008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提出全面推进家电下乡工作,从2009年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从12个省(区、市)推广到全国。同时,把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含太阳能、燃气、电力类)和空调等产品列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由各省(区、市)根据当地需求,按“四选二”(即从新增的4个品种里选取两个品种)的比例,从中选择增加部分补贴品种。
根据广西农村家庭的需求情况,自治区商务厅将新增品种定为摩托车和热水器,空调和电脑暂不列入。新增的两个品种(摩托车和热水器)的生产企业目前正在招标过程中,估计商品要到3月份才能与农民朋友见面。
之前在广西列入家电下乡推广地区的家电将分为四类产品,分别为彩电、电冰箱(含冷柜)、手机、洗衣机。他们的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这些纳入家电下乡推广范围的家电,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直补方式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对农民给予补贴。
作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第二批试点省份,广西于2008年12月20日在南宁市横县陶圩镇龙源家电城举行启动仪式。一个多月来,销售形势较为乐观。据介绍,据初步估计,家电下乡商品的销售额超过5000多万元,与同期的农村家电销售市场相比,增加了30%至40%的销售量。
目前广西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已达4000个,企业投放的各类商品10万台,价值2亿元。在南宁百货大楼等专业家电城,都有各企业投放的洗衣机、冰箱、电视机,今年春节期间,不少农民还专程赶来选购。(记者 黄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