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关注民生的大事。现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就《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种做法就很好!”7日上午,第一个拨通本报热线电话的南宁市民主路社区的刘先生对此次政府“两个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举措大为赞赏。不少市民还对养老保险的缴费、转移和续交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在当日的热线中,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问题上备受市民关注。随着全国各地城市的发展,不同地区都聚集了不少外来打工者,而打工的流动性也愈发明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拟订的“两个办法”中都提到了基本养老金的转移问题,正符合目前日益壮大的外出工作人群的需求。外来打工者陈先生说:“我们现在流动性的工作是着眼于目前的生计,而养老保险是我在今后20多年退休以后的待遇问题。像我在异地工作,如果养老保险金不能转过来,我工作也上不了心。我希望新政策在实施时,能考虑给予转移单位帮我缴纳的统筹部分,而不仅仅是转移个人账户的养老金。”
“我们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也有优惠呀!”农民工孙先生告诉记者,看了本报刊登的关于“两个办法”的新闻后心里很高兴。按照拟订的办法,对于农民工个人与用人单位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农民工缴费比例为4%至8%,是根据个人的收入情况合理选择和确定,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则为工资总额的12%,比之前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平均缴费比例低了8个百分点,他说:“这样调低了缴费比例,对于雇佣农民工的企业而言,也提高了企业缴费的积极性。”
对于市民提出的针对 “两个办法”的意见和建议,记者在整理后将向相关的劳动部门进行反馈。(记者刘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