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上午,南宁市召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较快发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决策,促进南宁市的房地产市场平稳较快发展。市委副书记覃孟征、副市长周家斌和相关部门以及我市主要房地产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覃孟征在会议上强调,当前挑战前所未有,机遇也前所未有,总体上仍是机遇大于挑战。房地产市场总体上属于区域性市场,广西特别是南宁还是拥有很好的发展潜力的,只是目前信心不足。随着国家经济形势更加明朗,在刚性需求的推动下,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复苏为期不远。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拉动内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较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的政策,还专门成立了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谋划、促进南宁市的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又把2009年确定为“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力度可谓前所未有。因此大家应该树立信心,要对国家有信心,对广西特别是对南宁有信心,抓住机遇,不徘徊观望,迅速谋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覃孟征要求,各部门特别是涉及房地产行业的管理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拉动内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较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的政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快谋划、推进房地产发展。
南宁市制定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较快发展措施
房地产业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是拉动地区经济的重要产业。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近日南宁市在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的基础上,参照外地城市出台的地方政策,结合南宁市的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拉动内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较快发展若干措施》,记者从12日召开的南宁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较快发展工作会议了解到,这一楼市救市政策有八大亮点。
一是进一步细化了首次购房和自住型购房的界定标准,明确了首次购房、改善型自住房的概念和南宁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标准,同时还对已购商品住房家庭的子女如何购房可算作首次购房作了界定,增强了可操作性。
二是适当放宽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政策,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放松了公积金贷款的最长年限,扩大了住房公积金的消费范围,并简化了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手续。
三是在国家减免各项交易税费的基础上,减半收取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住房登记费和个人买卖存量普通住房的住房交易(转让)手续费;并规定在二手住房交易过程中,对属于南宁市收取且权限在南宁市的各种费用一律减半收取。还有就是在购房入户方面进行了适当放宽,在原政府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可另外申请办理不超过2人的南宁市城镇常住户口。
四是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从今年1月1日开始,房地产企业开发普通住宅的,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由2%下调为0.5%;非普通住宅的预征率由3%下调为1.5%;商铺和其他房产不变,预征率仍为3%;经济适用住房仍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五是按下限按季度预征企业所得税,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完工前的预售收入,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预计利润率下限标准预征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季预缴、按年清算。
六是缓征项目报建费用,将城市配套费、劳保基金、墙改基金、建筑垃圾清运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推迟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缴清。
七是放宽了新出让土地地价款支付期限。对措施下发后新出让的土地,允许受让人在12个月内付清出让款,对地价款总额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规模在150亩以上的地块,出让价款支付期限最高可到18个月。
八是创新住房保障方式,努力拓宽住房保障渠道。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今年将继续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力度,目前友谊路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已相继开工。《若干措施》创新了住房保障方式,一是正在积极研究经济适用住房实行货币补贴的模式,二是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购买中低价位商品房,增加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拆迁安置房的房源。(记者陈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