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 (记者陈媚 )18日工商部门公布,广西工商局近日出台《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分为5个部分21条以促进全民创业。该《意见》在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改善投资创业环境,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促进全民创业,保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方面有许多新的亮点。
办企业不受注册资金数额限制
“《意见》支持自主创业,扩大就业渠道。”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中支持自主创业的措施包括放宽投资主体限制、放宽名称核准条件、放宽自主创业的出资条件、为自主创业人员提供优质服务等。
意见规定,除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允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有投资能力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允许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在不同的地点申办两个以上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在同一工商所辖区内开设3个以下(含3个)从事同类经营业务的门店,且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以只办理一个营业执照。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不受注册资金数额限制。
此外,返乡农民工从事工商业经营活动的,可以房屋、农机具等实物形式或合法方式取得的荒山、滩头、水域使用权等非货币方式出资。
2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
针对返乡农民工较多和大学生就业的严峻形势,工商部门还在政务大厅或注册大厅设立专门窗口,开辟绿色通道,为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下岗职工办理工商登记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对持《返乡农民工优惠证》人员、高校毕业生申请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的,实行当场核准办结;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登记的,除确需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外,实行当日办结,2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允许依法委托具备条件的工商所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
企业停产6个月不吊销执照
“《意见》出台将有助于支持企业发展,增加主体总量。”该负责人介绍,具体措施包括支持企业延续主体资格、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企业扩展出资方式、支持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简化登记注册手续等措施。
《意见》规定,对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成立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经企业申请,允许其延续至2010年底,并免于处罚。对于2008年7月1日以后出资期限到期的无违法记录的公司,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缴付出资的,经企业申请,允许其延长出资期限至2010年底,并免于处罚。此外,对上级及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确定的招商引资和重大投资项目办理登记的,工商部门实行专人专件办理,主动服务。
严禁下达罚没指标
“与此同时我们工商部门还将完善行政执法,优化创业环境。”该负责人表示,将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经教育后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追究法律责任。
《意见》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对本机关内设机构、下属单位下达、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执法违法的责任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