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黄伟国)为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今年,广西安排10亿元设立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21日记者从广西财政厅了解到,第一批5亿元基金已经下拨,并对基金使用做了详细的规定。
据了解,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第三季度广西开始出现农民工返乡现象,返乡农民工总数达284.3万人,占外出务工总数的36%,就业形势严峻。财政厅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安排的5亿元基金由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地返乡农民工人数、农业人口、耕地面积、农民人均纯收入、财政状况、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因素测算,通过专项调拨的形式下达给各市财政局。其余5亿元的资金指标自治区将根据各地实际工作进度和质量按因素法分期分批测算分配下达给各市财政局和区直实施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基金的使用管理,自治区财政厅已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2009年广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实施细则》、《2009年广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形成了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明确返乡农民工是指具有广西农村户口,2008年下半年开始返回原户籍所在地至今仍未就业,并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返乡农民工优惠证的外出务工农村劳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