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罗琼)昨日,记者从区卫生厅获悉,全区将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到2009年12月底,南宁市辖区内不少于50%的住宿业要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卫生信誉度分为A级、B级和C级。发生传染病疫情或发生公共场所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定为C级。
据悉,此举是为降低公共场所安全风险,减少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件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近日,自治区卫生厅组织制定了广西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标准满分为100分。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卫生状况为优秀,卫生信誉度为A级;总得分在70~89分的,卫生状况为良好,卫生信誉度为B级;总得分在60~69分的,卫生状况为一般,卫生信誉度为C级;总得分低于60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确定等级后,卫生行政部门将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的标识。
据介绍,方案内要求到2009年12月底,南宁市辖区内不少于50%的住宿业,其他市、县不少于40%的住宿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各地沐浴场所、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等公共场所也可逐步开展量化分级管理,扩大量化管理覆盖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