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黄滢)6月8日下午,自治区召开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长林在南宁市分会场参加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文件清理工作任务。
据介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级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时间是今年9月,县级是今年10月,乡镇一级是今年11月。清理工作完成以后,市、县、区政府以及各管委会必须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本级继续有效和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2010年1月1日起一律不得继续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