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王锦辉)“购买二手房如何保证资金安全?”“业主装修是否要交纳装修保证金?”“我的工资收入不足两千元,如何解决像我一样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11日上午,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冯炳浩走进南宁政务信息网,参加“政府部门主要领导科学发展网上谈”活动,在线与网友进行交流。有关房产交易和物业管理的问题,备受网友关注。
如何保证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
免费“代存代付”服务解难题
小黄刚毕业两年,打算与女友购买一套二手房。前段时间,他在新兴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虽然业主信誓旦旦,但小黄仍担心办理过户时若出现问题房款无法退回来,所以迟迟没有交付房款。作为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房产局是否有办法保证二手房交易的资金安全?
冯炳浩:房屋交易中交割购房款环节十分重要,购房人最担心的是支付了购房款而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为此,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开设了存量房交易资金代存代付的便民服务。
签订合同后,买卖双方可与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签订代存代付协议,由买方将购房款存入专用账户。待房屋买卖转移登记办理完毕后,买卖双方再申请将交易资金划转到卖方名下。这种方式能有效解决存量房交易资金的安全问题。这项服务不收取费用,开展了一年多来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要提醒市民注意的是,二手房交易时,除了仔细核对二手房的房产证,还需仔细核查房屋是否属于上市交易范畴,以免受骗或日后发生纠纷。
房屋维修该由谁“买单”?
加紧制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屋顶漏水该由谁出钱维修?是物业还是开发商,或是业主?”一网友说,他居住的小区楼宇屋顶一下雨就漏水,业主叫苦不迭。找物业来维修补漏,物业却以“没有维修资金”推脱,要业主凑足维修费用才给予维修。
房子也有保修期。过了保修期后,房屋的维修问题该如何解决?
冯炳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住宅物业应当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由于多种原因,南宁市一直没有建立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大部分小区也都没有设专项维修资金。涉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一般都由共有业主分摊费用,维修经费无法确保的情况时有发生。
对此,目前南宁市相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今年2月,南宁市法制办还就此召开了专家论证会,进一步论证了在市内征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可行性及操作性。
业主装修要交装修保证金?
装修管理服务费可协议约定
不少业主在装修时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见到业主委托的装修公司人员进入小区,物业公司就会找上门来,要求业主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保证金后才允许装修。物业这一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冯炳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住宅进行指导和监督,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业主收取押金、保证金等。但装修垃圾的清运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额,由业主或使用人承担。
另外,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也规定,业主装修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包括管理服务费用。
怎样保障“夹心层”住房?
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限价房等
住房保障的问题是网友们关注的热点。一网友说,自己的工资2000元左右,除去生活开支,根本谈不上买房子,但又不符合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条件。那么,房产管理部门如何保障像他一样的“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呢?
冯炳浩:“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目前已得到重视。南宁市房产管理部门通过发展公共租赁租房,目前正积极准备房源,除了将一部分直管公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还打算新建一些房源。另外,南宁市5个相关单位正在研究适时推出“两限房”,满足“夹心层”购房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