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高中生资助政策有两项,每名学生同一学年只能享受一项
■大学贫困新生有入学补助,各级民政、共青团、工会等部门也有相应资助项目
■获高校录取的家庭贫困新生及在校生均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李静 实习生杨金鹏)广西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自8月15日全面开通家庭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不少家庭贫困的考生和家长纷纷拨打电话进行咨询和寻求帮助。为了更好地对广大考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进行说明,记者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专访。
1.什么渠道可以了解国家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政策?
答:“广西学生资助网”(http://www.gxxszz.cn)作为广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门户网站,以及我区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发布学生资助政策信息综合信息平台,对国家和我区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均有详细介绍,学生和家长可登录“广西学生资助网”的“政策规定”栏目自行浏览查阅。
2.请问国家对家庭贫困的高中学生有什么资助政策吗?
答:目前,国家和自治区对高中阶段学生主要有两项资助政策,分别是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和广西高中助学金。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资助对象为我区县镇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一至三年级学生,广西高中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区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并已建立高中贫困生档案的在校一至三年级学生。 这两项资助政策的资助标准均为每人每学期500元,每名学生在同一学年里只能申请和享受其中一项资助,不能同时申请。
3.如何知道是否已经建立了高中贫困生档案?如果没有建立的,应该如何补录?
答:目前学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法了解到自己的高中贫困生档案建立情况,一种是向学生所在中学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一种是访问“广西学生资助网”(http://www.gxxszz.cn),通过点击首页右侧的“高中贫困生”按钮进入“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对于已确定本人尚未建立高中贫困生档案而又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可在8月31日前到所就读中学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补录贫困生档案,逾期将不再受理。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没有建立高中贫困生档案的学生将不能获得自治区政府路费补助等资助。
4.大学贫困新生有哪些资助可以申请?
答:今年我区对考取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高中贫困生,自治区财政将根据学生录取院校的所在地域和距离远近,分别给予400元、500元、600元的入学补助,并且各市县财政也设立了贫困新生入学补助专项资金,各级民政、共青团、工会等部门也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了相应的资助项目。
可以向就读高中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自治区人民政府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申请;向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咨询本地区的资助项目;向各级民政、共青团、工会咨询相关资助项目。
5.什么人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是什么?
答:凡是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或在读学生均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贷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标准有以下九种类型:(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9)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应提供的材料有:(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为孤儿需提供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大学新生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高校在校生有效注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高校收费通知原件及复印件各一 份;(6)证明材料:低保证、失业证、待业证、伤残证;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病历;特(贫)困户(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等可用于证明符合重点照顾对象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流程为:首先,学生须带上学生证(在校生)或录取通知书(新生)和领取(下载)申请表到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或资助中心提交申请;其次,资助中心将核实情况并做好信息录入并签订合同;最后,学生携带回执到所就读学校办理回执手续并邮寄资助中心等待放款。具体细节可以咨询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或资助中心。
6.请问国家助学贷款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什么区别,两项贷款可以同时申请吗?
答:这两种贷款的区别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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