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吴福大)11月5日,广西物价局下发紧急通知,即日起将组织开展对注射甲型H1N1流感疫苗收费行为的价格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注射甲型H1N1流感疫苗乱收费行为。
记者昨天从广西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获悉,为保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将由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严肃查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过程中的各种乱收费行为。
即日起,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组织开展对注射甲型H1N1流感疫苗收费行为的价格专项检查,特别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疫机构、医疗单位等的检查,加强与纪检、监察、卫生、教育以及新闻单位的配合,坚决制止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过程中各种乱收费行为,确保疫苗接种规范进行。
物价局下发的紧急通知称,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甲型H1N1流感疫苗应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进行接种。其他疫苗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凡纳入国家和地方免疫规划的,实行政府定价,由政府采购,免费向群众发放;其他实行市场调节价,群众自愿、自费接种。
广西物价局表示,对少数单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在疫苗接种过程以各种名义乱收费的行为,以及学校借机强制学生接种普通疫苗牟利的行为,将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从重、从快查处。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市民有关于注射甲型H1N1流感疫苗收费方面的疑问和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直接拨打价格主管部门电话和价格举报电话“12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