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黎兆齐)保鲜膜在市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但使用不当往往会产生有毒物质会危害身体健康。今天起,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正式实施,无警示标志的保鲜膜将严禁上市销售。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将严格按照国家质监总局相关规定执行。
无警示语保鲜膜今起禁卖
“食品用”、“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炉加热”、“不得高温使用”,从12月1日开始,市民在购买保鲜膜时要注意包装上是否已经添加了这些警示语,以防买到不符合国标的产品。
今天起,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以下简称保鲜膜新国标)正式实施,将食品用保鲜膜分为聚乙烯(PE)膜、聚氯乙烯(PVC)膜、聚偏二氯乙烯 (PVDC)膜等几类,其中PVC、PVDC食品用保鲜膜首次列入国标范围。
保鲜膜新国标规定,可用于包装食品的保鲜膜必须标明“食品用”字样。其中,PVC保鲜膜应标有“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炉加热”、“不得高温使用”等警示性语言,否则严禁销售。保鲜膜新国标还要求厂家在包装上明确标出保鲜膜的厚度和净重,有效防止厂家短斤缺两。
据质监部门的专家称,目前市场上出售的保鲜膜基本是不含增塑剂的PE膜,但一些食品类保鲜膜使用的却是PVC膜,用来包装肉品、熟食等食物后,可能产生有毒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保鲜膜新国标出台后或将进一步抑制这一现象。
大多市民不知保鲜膜新规
昨天是保鲜膜新国标实施前的最后一天,记者走访了南宁市的一些超市。
在大沙田五象大道南城百货,多款保鲜膜上标明有“食品用”字样,且多是不含增塑剂的PE膜。在星光大道上的一家大型超市,这里销售的保鲜膜的标识语也比较规范,有几种保鲜膜上还标注了“不得微波炉加热”、“不得高温使用”的警示语,而有的保鲜膜则注明“适用于冰箱、微波炉”。
但对于保鲜膜新国标的相关规定,许多受访的市民均称不了解。市民廖女士说,自己购买保鲜膜多是跟着感觉走,使用的时候也不是太讲究,有时会直接用塑料袋或保鲜膜包裹面包等食品放进微波炉里加热。市民文小姐则对保鲜膜新国标的出台表示欢迎,她认为保鲜膜上标注提示语和警示语,大家会更明白使用方法。
市质监将严格监管保鲜膜
对于保鲜膜新国标,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严格按照国家质监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发现无警示标志的食品保鲜膜上市销售的,立即责令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和停止销售,召回已出厂的产品,依法严厉处罚。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也将加强对进口食品保鲜膜的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口。
另外,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违反规定且给消费者造成身体伤害等情节严重的厂商,可处最高3万元的罚款。
■友情提醒
虽然保鲜膜新国标的出台更有利于消费者选购保鲜膜,但专家也提醒,食品保鲜膜最好少用,因为有些保鲜膜含有的增塑剂会渗入食品中,威胁人体健康。
保鲜膜新国标实施后,消费者选购保鲜膜时要看清适用范围,根据所需选购适用的保鲜膜,特别要注意禁止使用PVC保鲜膜直接包装熟食及油脂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