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赵金玲)立法规范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保护南宁“绿肺”青秀山……这些备受关注的立法项目将列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明年的计划中。昨日,南宁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南宁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明年将安排审议19件法规草案,包括继续审议法规草案7件;初次审议法规草案6件;提请常委会废止法规6件。
随着购买商品房的市民越来越多,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落后 、甚至迟迟不开工的现象屡见不鲜。据了解,小区配套教育设施超半数“缺位”,有些开发商为追求投资利益的最大 化,部分小区没有规划学校、教育设施用地被挤占 、教育用地预留的位置差,使学校建设无法正常进行。可喜的是,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列入2010年立法计划项目,并提请常委会首次审议。届时,南宁市将通过立法规范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
如玉如璞的青秀山是南宁人格外珍视的“绿肺”,2002年南宁为青秀山“量体裁衣”,制定了《青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为使该条例更切合实际,明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对该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更好地呵护青秀山。
除了安排审议的19件法规外,明年市人大常委会还拟安排8个立法调研项目,待时机成熟再行立法。比如,南宁市地名管理办法 、南宁市统计管理条例 、南宁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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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审议的7件法规草案:《南宁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南宁市—东盟经济开发区条例(草案)》《南宁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草案)》《南宁市桥梁管理条例(草案)》《南宁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南宁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草案)》《南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修订草案)》。
初次审议6件法规草案:《南宁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南宁市公共食(饮)具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南宁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南宁市献血条例(修订草案)》《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