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傅清龙 王志鹏)南宁安途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途公司)的安师傅(化名 )捡到乘客落在车上的10万元现金急寻失主的消息昨日(7日)在本报刊登后,立即引起不少热心市民的关注。不时有市民打进本报热线询问失主是否现身,并纷纷对安师傅拾金不昧的行为提出表扬。有人自称是“失主”想前来认领巨款,但相关信息却对不上号,被安途公司婉言谢绝。截至昨晚记者发稿时,安途公司、北湖派出所仍未找到失主。
1月7日上午10时许,在安途公司运营部办公室里,工作人员正守在电话旁等待神秘失主的来电。为了找到失主,安途公司专门开辟了值班热线,虽然连接了几个电话,但都是媒体联系采访的。
上午11时,广西媒体一名记者致电称,有一男一女找上门称1月5日乘坐出租车掉了10万元,想前往认领。接电话的刘海才仔细询问了有关信息,却发现该男子所说的乘车日期和路线均对不上号,于是婉言谢绝了与他们见面。
刘海才说,失款数额巨大,公司处理得非常慎重。对于失款的具体数额、失主上下车时间及行车路线,甚至捡到巨款的安师傅的身份信息也严格保密,以防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冒领。如果失主前来认领,除经过重重“考验”外,还需到公安机关备案。
如果这名神秘失主长时间不来认领,安途公司将如何处理这笔钱?安途公司总经理助理彭宇新说,目前公司只在广播电台、交通行业网站等渠道发布“寻物启事”,下一步将通过媒体扩大寻找失主的范围。万一失主长时间不来认领,通过咨询律师后,公司将会把失款交给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对此,出租车主管部门南宁市运管处出租车监管科科长李飞文表示,如果长时间无人认领,安途公司可以把钱交给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目前无线索
助警方找失主
■本报记者 黄沁琛
也许当安师傅从北湖派出所做完笔录走出来时,他心里会感到些许轻松。出于保密的目的,他在做笔录时对部分细节还是有所保留。但让警方感到为难的是,目前没有任何线索能够帮助警方找到失主。
1月4日下午,安师傅与安途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北湖派出所,对值班民警说“想反映一个情况”。这个情况就是安师傅捡到了10万元钱。了解事情的大致经过后,值班民警觉得棘手。此前派出所虽然处理过一些捡到钱包、背包之类的事件,但涉及现金数额都没有这么大。
值班民警把情况向所领导做了汇报,所领导也很重视,让民警先为安师傅做一份笔录。由于怕被人冒领巨款,即便面对民警,安师傅还是有所顾虑,对部分细节有所保留,如乘客具体的上下车地点、具体的金钱数额以及包装物等。
对于安师傅的顾虑,值班民警也很理解,叮嘱他一定要把这笔钱保管好。安师傅回答,“钱已经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
然而,让警方感到为难的是,目前没有任何线索能够帮助警方找到失主,哪怕是一份证件、一张银行取款证明,或者是一个电话号码都没有。警方希望有知情市民能提供线索。
关于10万元的“哥德巴赫”猜想
■本报记者 傅清龙 陈蕾
10万元不是一笔小数目,可钱丢了好几天,正牌主人为何迟迟不现身?这不仅让捡到钱的安师傅和安途公司焦虑不已,也让好奇的市民这笔神秘巨款的来由作出了众多猜想。
乐观保守派:
何女士(北湖路一快餐店店主):失主应该是做生意的外地人,可能是由于赶飞机,行李太多,钱包遗忘在出租车上也不知道。目前,人已在区外才发现钱掉了,肯定会想办法找的。可能现在没能看到报纸刊登的消息,时间再长一点应该会回到南宁寻找。
林馨雨(学生):报道上说失主是北方口音,所以失主有可能急着回家过节,也有可能被什么事情耽搁了。而且这段时间北方不是下大雪吗?说不定他在家也很着急。
网友“缘木求鱼”:要是我丟了这么大一笔钱,肯定要把整个南宁市都给找遍了。失主没有现身会不会是出了什么事情?否则他的心态也太好了吧。张阿姨(退休职工):失主没有拿发票,即使他发现钱丟了,也不一定记得自己乘坐的是哪个出租车公司的车,还是再耐心等等吧。
VS
奇思妙想派:
网友“小Q”:这笔钱不会是赃款吧?说不定是失主非法所得,比如说诈骗啊,盗窃之类的,然后碰巧弄丢了。如果真是这样,他肯定不敢要回来,怕被抓。
李起明(自由职业):失主应该是个超级无敌大款,估计他有上百亿的身家,这10万元简直就是九牛一毛,丟了就丢了,纯当做善事。
网友“快乐之本”:失主是国外大老板,10万元对他来说是小意思,没有必要费周折坐飞回国寻找。如果他愿意把坐出租车丢了10万元的事告诉在南宁的朋友,也许他的朋友会留意帮忙寻找的。
古先生(在一出租汽车公司上班):按道理,一般人不说掉10万元,就是掉1万元都急得不得了,会想办法前往出租汽车公司寻找或报案。但现在还没见失主出现。这10万元可能是来历不明,也许还隐藏着见不得光的事,失主怕前去认领会被抓,于是干脆放弃。
律师分析
巨款无人认领该如何处置?
■本报记者 陈蕾
如果失主一直没有现身,这笔巨款该如何处置?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莫远峰律师从法律的角度对此事日后进展进行了分析。
情形一:失主现身,的哥能否得到相应报酬?
失主领回失款肯定是最好的结局。至于捡到钱的安师傅能否获得报酬,以及能够获得多少报酬,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通常是由失主自愿支付。
按照《民法通则》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此外,《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也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也就是说,假如安师傅和安途公司能够证明自己在寻找失主时花费了一定的人力、物力,那么,他们就有权利向失主索要相应的费用作为补偿。
情形二:失主没有现身,这笔钱该归谁所有?
不管失主有没有现身,这笔钱都不属于其他个人或单位所有。拾金不昧值得表扬,但不表示可以将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占为己有。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和第一百一十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万一确实无人认领,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情形三:假如有人冒领巨款,将受到什么处罚?
或许冒领者只是想侥幸发一笔横财,如果冒领成功,那么,根据情节的严重性,冒领者的行为有可能构成侵占罪,甚至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类似事件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按照相关法律,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属于“数额巨大”,一旦构成诈骗罪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类似事件
拾金不昧的故事
■本报记者 王志鹏
得知的哥安师傅捡到10万元现金寻找失主的事后,出租车司机邓女士打进本报热线说,安师傅的行为让不少的哥的姐都觉得非常自豪。她昨日载客时也听到有乘客在讨论这件事。大家都希望等失主出现后,晚报能够好好报道一下这名拾金不昧的的哥。其实,在“能帮就帮”的绿城南宁,拾金不昧的故事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
1.保洁员交还3.8万元现金
1月5日早上6时20分,广西鑫平清洁公司保洁员邓瑞丽登上刚刚到南宁站的2571次车,开始清洁整理第16号卧铺车厢。整理到7号铺时,邓瑞丽发现被子下面有一个黑色女式手提袋,里面除了一个LV钱包、一个真皮手工钥匙扣和一本杂志,还有厚厚三捆百元大钞。
从广州乘坐2571次列车来南宁办事的朱女士,原本计划乘坐当天下午4时20分的火车赶回广州,出站后却发现手提袋落在车上。在车站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她找到了广西鑫平清洁公司。确认失主身份后,当天下午4时,邓瑞丽将手提袋和3.8万多元现金交到朱女士手中。邓瑞丽因为拾金不昧得到公司100元的奖励。
2.的姐寻找万元的费男子
2009年8月28日下午5时30分,南宁市九州出租车公司一车队司机李秋玲在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候客时,载到一名20岁左右的小伙子。小伙子一下称要去市区,一下提出返回机场。几次折返,出租车最后返回机场时计费器显示31元车费。小伙子拿出一叠钱往李秋玲身上砸去,就匆匆进入候机大厅。李秋玲赶忙下车找到小伙子,小伙子称自己要去南宁。李秋玲正准备开车,小伙子却打开车门跑进了机场。李秋玲再次进入机场寻找,已不见小伙子踪影。
一清点,小伙子留下的钱有1万元。李秋玲当晚将现金交到队长处保管。9月3日,一名自称是失主的男子来到出租车公司领钱,但李秋玲辨认后认为并非那名小伙子,男子被请进派出所接受调查。由于警方无法认定男子是否冒领,男子安然离开。
3.的哥送回乘客皮包
2009年4月25日(周六)凌晨4时许,南宁市红木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出租车司机梁建国在星湖路北一里载了两名乘客。一名乘客在唐山路下车,另一人在衡阳路离去。梁建国继续行驶数百米到一处路口等红绿灯时,发现后座上有一个黑色皮包。打开一看,里面有不少现金。他没细数,赶紧打电话告诉白班司机梁经祯。上午7时30分,在交接班时,梁建国将皮包转交给梁经祯,由后者代交给公司。
而丢失皮包的方先生在下车10分钟后,才发现皮包不见了。当天上午,他通过发票联系到红木棉公司,和工作人员商定4月27日(周一)到公司认领皮包。4月27日下午3时许,方先生领回了装有1万元现金和7张银行卡的皮包。
4.的姐交还一万元巨款
2008年6月2日半夜1时许,从玉林到南宁办事的张先生与朋友拦下中鹿出租汽车公司张佳娟驾驶的的士。一路上,有两名朋友相继下车,张先生也在车上接了一个电话。不知不觉中,其放在裤袋里的1万元现金滑落到后座上。直到下车两个小时后,张先生一摸裤袋才发现钱不见了。虽然估计钱很可能掉在车上,但由于没有索要发票,也不记得是哪家出租车公司的车,更记不得车牌,张先生只能自认倒霉。
没想到,次日一大早,张先生竟然从报纸上看到了的姐寻找1万元失主的消息。原来的姐张佳娟发现车上遗落有1万元巨款后,立即将其交到公司。公司联系媒体,希望能通过登报方式寻找失主,第二天失主果然找上门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