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谭唐)记者昨日从交警部门获悉,去年10月15日至12月23日,南宁交警在开展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攻坚战期间,全市所发生的14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7起为死亡事故),有12起在广大市民的协助下迅速侦破。为警方提供重要线索的6位热心市民,分别获得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获得嘉奖的市民方先生(化名)表示,肇事司机逃逸,对交通事故遇难者的家属而言,意味着“人死了,却讨不回公道”。将自己所掌握的线索提供给交警部门,不仅是一名有正义感的公民应尽的义务,同时,这既是助人,也是助己。“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应该时刻遵守法规,对自己、对他人负责。”方先生说。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杨立宁表示,只要还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生,“追逃风暴”就不会结束。今后,对举报逃逸案件的有功人员,公安交警部门仍会在案件侦破后,视情节给予奖励。
案件回放
案例一:两市民记下肇事车牌
2009年11月18日晚9时许,西乡塘区秀灵路(广西大学东门前),小客车撞上行人,肇事司机驾车逃离现场。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两位市民将肇事车辆的号牌提供给警方。根据线索,警方第二天就将肇事车辆锁定。当时,肇事车已被送到汽车修理厂,肇事司机正准备将肇事证据灭失。两市民分别获得警方500元及1000元的奖励。
案例二:市民驾车跟踪肇事车
2009年11月7日晚10时许,一辆中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着一辆无号牌挂车沿江南区友谊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公路局门前路段时,牵引车与一行人碰撞,行人当场死亡。事发后,牵引车司机驾车驶离现场。驾车路过的市民黄先生(化名)一路尾随肇事车辆,并及时将肇事车所在方位告知警方。两个小时后,该案件侦破。经检测,肇事车辆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市民黄先生获得1000元奖励。
案例三:三个数字揪出肇事车
2009年11月28日1时许,一辆号牌为桂A74××的小轿车途经友爱路大树脚时,与人行道上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车上搭载的一名乘客经抢救无效于12月12日死亡。事发后,肇事司机开车逃离现场,于12月4日将车子开至汽修厂修理。
由于事故发生在夜间,事发处灯光较为昏暗,不少目击者提供的线索价值不大。其中一位市民所提供的肇事车辆号牌的三个数字,成为侦破关键。警方排查发现,肇事车辆的车型在南宁并不常见。案发半个月后,肇事车辆被警方查获。提供这三个数字的市民获得1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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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撞身亡 警方征集线索
2009年12月13日下午6时40分左右,在鲁班路广西大学教职工宿舍门前,一辆摩托车撞到一位老人,导致老人重伤。男车手将老人送到医院后悄悄离去,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停放在事故现场的肇事车辆随后被人偷偷开走。
警方了解到,肇事车为红色男装摩托车,车号牌系套牌桂AYZ988,事发时车上还载有装满糕点的篮子。驾车男子约20岁,身高约1.7米,偏瘦。据现场初步判断,驾车男子估计是送糕点的工作人员。
交警支队事故缉逃中队中队长王费虎表示,南宁交警正在全力侦破这起肇事逃逸案件,希望有知情者积极举报。同时,公安交警部门也正告肇事逃逸者早日投案自首。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直接到公安交警部门举报,或者拨打“122”“ 110”报警服务台或各县、区交通警察大队举报电话,也可寄发信件,或发电子邮件至yanglangzhong@sina.com等多种方式举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公安交警部门会一如既往地对举报人采取保护措施,严格保密举报人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