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赵金玲)立法保护南宁“绿肺”青秀山、“中国第一滩”北海银滩……1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透露,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正式敲定。其中,继续安排审议8件法规草案;提请初次安排审议6件法规草案;预备提请审议13件法规草案。
青秀山是南宁人格外珍视的“绿肺”,2002年南宁市制定了《青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为使该条例更切合实际,今年将由南宁市人民政府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山保护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预备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更好地呵护青秀山。
离北海市中心10公里的北海银滩,以“滩长、沙白、水净、浪软”而被称为“中国第一滩”。在开发银滩的同时,其保护一样重要。今年将由北海市人民政府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银滩保护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预备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保护和利用好银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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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继续安排审议的部分法规草案: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新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条例(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改)。
提请初次安排审议的部分法规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港口条例(新立)。
预备提请审议的部分法规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条例(新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五象岭保护条例(新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