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邱芸丽 实习生 韦彦青)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公务员门诊医疗补助由“暗补”变“明补”。这是记者昨日(8日)从最近出台的《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中了解到的消息。新办法出现两大变化,其一是将一年可以报销的钱,一次性提前打入个人医保账户;其二是用不完不作废,可以逐年累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处副处长黄宏谋表示,《实施办法》出台之前,在区直医保公务员门诊医疗补助中,分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和医疗照顾人员三个档次。一年之内,每个档次的门诊费用补助标准不同,在职公务员为1600元以内,可以报销55%;退休人员为1800元以内,可以报销65%;医疗照顾人员为2000元以内,可以报销90%。新《实施办法》中,补助标准没有改变,但方式出现了变化,由“暗补”变为了“明补”。
《实施办法》的对象范围是三类人,分别是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公务员,相关部门批准参公的事业单位,以及原享受公费医疗的事业单位人员。广西区直大概有7万多公务员享受这一待遇。
新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南宁市的公务员门诊医疗补助从2001年已经开始实行了“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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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暗补”
参保的区直公务员到门诊看病发生费用才有补助,不发生费用,不得补助。且看了病补助没有达到规定额度,不能留到下一年使用。
举例:一位在职公务员生病看门诊,需要100元医药费,按规定可以报销55%,他个人要出45元,此外的55元,医院会记账下来,由医保部门结算。在一年之内,门诊医疗补助总额为1600元×55%=880元,超出部分不给补助。如果他一年内在门诊看病只有1000元,没有达到1600,只补助1000元×55%=550元,剩下的作废。
何为“明补”
就是将个人一年门诊医疗的补助标准(880元/1170元/1800元),在每年的一月份,一次性打到个人医保账户上,用于个人门诊看病时的补助。用不完,到年底也不作废,可以积累。对于新增公务员,上半年入编的,按在职人员标准一次性划入880元;下半年入编的,按在职人员标准的50%(440元)一次性划入个人账户。
为何修改
杜绝个别人因一年都不看门诊,年底时,突击到医院就诊拿药,或到区直医保定点药店买药品或日用品、保健品,浪费医疗资源。“明补”以后,将有效遏制年底集中“就诊看病”或到定点药店突击拿药的情况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