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张艳华)广西颁布实施《关于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大产业大港口大交通大物流大城建大旅游大招商大文化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加快推进“八大”工作重点突破,再掀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建设的高潮。
昨日,自治区政府在南宁举行“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大产业大港口大交通大物流大城建大旅游大招商大文化发展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瑞贤介绍了《意见》的有关情况。
《意见》对推动“八大”(即大产业、大港口、大交通、大物流、大城建、大旅游、大招商、大文化)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分别提出“八大”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每项工作3—5年内的发展目标,是指导当前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创新发展的行动纲领。
重点突出,狠抓项目是《意见》的一个显著特点。据统计,《意见》共提出规划建设项目1390项,经贸招商主题活动16项,大型文化主题活动15项,估算总投资超过1.5万个亿。这些项目一旦建成,将使北部湾经济区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成为建设重要国际区域合作新高地和中国沿海发展新一极的重要支撑。
《意见》还提出了16条支持政策,涉及财政、土地、税收、金融、人才、户籍改革、旅游签证等各个方面,具体实在,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为“八大”工作的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其中包括适当增加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相关部门从2010年起,要从部门掌握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 ,支持重点产业园区加快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农民进城门槛,鼓励农民工就近有序转移,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允许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的农民工及子女转为城镇户口等。
《意见》是在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如期建成的大背景下,在北部湾经济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取得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时刻,制定实施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文件。《意见》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广西努力推动北部湾经济区跨越发展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