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记者 黄沁琛)昨日(19日),自治区公安厅通报广西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称,这次专项治理和纠正难点是公安机关和个别民警由来已久的“特权思想”。截至目前,一批警车违规问题得到纠正,一名民警被停职。
从今年2月起到11月底,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广西目前进入自查自纠阶段。3月起,自治区公安厅组成4个督察组,到全区各市、县公安局开展联合督察,及时查纠一些警车违规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广西警方在专项治理中发现,不少市、县公安机关不同程度存在警车外借、警车牌外借、外借的警车由非警务人员驾驶、非警务活动使用警车等诸多问题。另外,一些单位没有做好涉案车辆登记,没有按照要求采取措施及时处置,造成涉案车辆长期积压;一些单位扣留扣押涉案车辆的程序手续不全,一些民警擅自使用涉案车辆。
有投诉信反映,都安县公安局的10辆汽车有挪用、套警车牌等问题,灵山县公安局擅自将扣押的4辆车喷涂成警车使用。自治区公安厅和河池市公安局督察部门、钦州市公安局督察部门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发现投诉情况基本属实。目前,都安县公安局、灵山县公安局已经将这些违规使用的车辆拆牌、封存处理,同时进行队伍整顿。
截至目前,全区公安机关查纠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54人,查纠非执行紧急公务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36人,查纠滥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4起,查纠警车私用和违规停放30起。有一名民警被停职,15人作其他处理。
自治区公安厅表示,目前,公安厅和各市公安机关已层层设立专项治理工作的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对举报有功人员,警方将实行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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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安厅:部分地方党政官员耍特权违规使用警车
中新网南宁4月19日电 (蒋雪林 林浩)广西公安厅新闻发言人19日向媒体通报,广西有些地方党政部门的领导,违规使用警车或警牌,给公安机关处理违规使用警车和涉案车辆问题带来了相当的难度,成为公安部门开展专项处理工作的“顽症”。
发言人称,从今年2月起,广西开展了为期10个月的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专项治理工作,经过两个多月的治理,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少市、县公安机关不同程度存在警车外借、警车牌外借无法收回的问题,原因是相当部分外借的警车或警牌是供当地的党政部门领导使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治理工作。
这位发言人说,公安机关和个别警察“特权思想”由来已久 ,一些警察驾驶警车时开“霸王车”、“特权车”,违规行驶,乱停乱放,滥用警灯警报器,甚至酒后驾车,广西公安厅在今后的整治工作中将切实整治“特权思想”,一抓到底,发现问题必须立即纠正,无论涉及到谁都要坚决整改。
据统计,广西警方开展此项专项治理工作以来,追回外借车辆12辆,追回外借警牌11副,查纠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54人,查纠非执行紧急公务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36人,有一名警察被停职,有15人被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