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公开征集标识(LOGO)启事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南宁市经济干部学院,南宁市行政学院,南宁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一校三院”体制(以下简称南宁市委党校)。为了展示学校形象,搞好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市委党校软实力,现面向全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南宁市委党校的标识(LOGO)的设计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二、征集范围:专业设计公司、人员及业余爱好者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1. 标识(LOGO)可以是汉字、英文字母、图形或三者的结合;
2、设计要充分体现“南宁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内涵,体现南宁特色、党校特色以及“改革兴校、人才强校、教学固校、科研立校、特色塑校” 的核心校园文化建设理念,体现南宁市委党校争创全国省会城市一流党校的努力拼搏精神;
3、结构简洁,标志性强,具有时代感和艺术性,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易于在纪念品、印刷品上使用,易于在公共场合、庆典场所展示、悬挂。参赛者应提供有多种配色的方案供选择。获得优胜奖者需提交完整的、可用的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
4、选中的设计作品,主办方拥有对获选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使用权和发布权等,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四、征集时间:
1.作品征集时间:2010年4月21日—5月31日;
2.评选时间:2010年6月1日—6月10日
3.评选结果:2010年6月15日前将在南宁市委党校官方网站公布获奖作品与获奖人名单。
五、参加办法:
登录南宁市委党校官方网站www.nnswdx.com下载并真实填写《中共南宁市委党校标识(LOGO) 公开征集报名表》后将报名表与作品一起压缩,并以E-mail形式发送到邮箱nndxgy@163.com。
六、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设置优胜奖1名,入围奖若干名。分别发给奖金和荣誉证书。
七、评选办法:
由主办方组织专业评委从所有作品中选出一个作品作为南宁市委党校的标识(LOGO),并作为南宁市委党校官方网站的标识(LOGO)。
八、其他事项:
1.作品内容不得含有不健康信息,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如涉及有关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2.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参赛作品不得一稿多投,在评选结束前,不得以同一作品参加其他类似比赛或获奖。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3.获奖者奖金不包括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个人承担。
4.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对此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 2010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