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 (记者陆波岸)5月26日,2010年南宁市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召开,吹响全市气瓶安全专项整治集结号,以消除气瓶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介绍,这次整治范围包括全市各类气瓶充装、检验单位,主要是民用液化石油气、氢气、氧气、液氯、液氨、二氧化碳、溶解乙炔等气体的充装单位和液化石油钢瓶、溶解乙炔气瓶、无缝气瓶等气瓶的检验单位。
整治重点是液化石油气、氧气和溶解乙炔等气瓶的无序充装;过期气瓶、报废气瓶的充装、使用;气瓶充装许可证过期充装;跨责任确认范围检验气瓶;翻新报废气瓶等行为。
针对气瓶充装单位的专项整治内容有15项:气瓶充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是否超许可范围充装;技术负责人是否满足许可条件要求;相关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是否有效,人员数量、项目符合许可条件要求;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充装记录是否规范、齐全、真实可靠,特别是充装前的余压、气体类别和充装后的瓶阀泄漏等项目的检查是否逐只进行,是否有检查人员的签字或盖章确认。
同时,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在有效的定期检验周期内;主要充装设备、设施是否完好,符合要求;已充气钢瓶是否标注充装单位标志、警示标签、定期检验标志,气瓶漆色是否符合规定且维护良好;自有产权气瓶、托管气瓶是否录入微机并办理使用登记,气瓶、压力容器储罐、压力管道等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完整;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确保完好;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超期未检、报废钢瓶,是否充装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钢瓶;气瓶收发、存放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与钢瓶检验单位签订《钢瓶检验协议书》,是否按要求及时送检到期应检气瓶;是否按规定配备堵漏人员和相关工具;是否制定简便易行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无演练记录。
针对气瓶检验单位的专项整治内容有11项:气瓶检验核准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是否超许可范围检验;技术负责人、检验员资格证件是否有效,人员数量、项目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要求;检验设备、仪器、量具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要求,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现行的法规、规范、标准是否齐全;气瓶检验报告的检验项目是否齐全;检验数据是否真实、准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否及时修订;现场技术负责人、检验人员进行实际考核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检验合格钢瓶是否有检验合格标牌,不合格钢瓶、超过使用年限钢瓶是否做报废处理;是否超检验责任确认区域范围检验气瓶。
据悉,专项整治从即日起到今年11月20日结束。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的气瓶安全管理,落实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气瓶充装、检验行为,避免无序竞争,维护气瓶充装、检验市场的稳定秩序;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预防和减少气瓶安全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