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协调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与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法规的工作,11月4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关于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座谈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恒、文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其新、刘雄出席会议。
从2006年至今,南宁市人大常委会立足于我市发展实际,不断提高报批法规工作质量和效率,4年多来,共审议地方法规37件,其中审议废止8件,颁布施行了9件,已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待批准5件,待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6件(包含法规清理修改的5件),目前正在审议或者已暂停立法审议程序的9件,同时还开展了30个项目的立法调研。
在完善经济建设立法工作的同时,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了社会领域立法,社会立法的数量和比例不断提高,不断夯实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社会服务、改善民生的法制基础,努力营造人民平等发展、和谐相处的发展氛围。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大力推进开门立法,增强立法的群众基础,不断开拓创新,建立立法工作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