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并深入发展
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共同签署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正式启动。根据《协议》所确定的内容和时间表,中国与东盟稳步推进自贸区建设进程,相继签署货物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服务贸易、投资等方面协议和有关议定书,并实施全面降税。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式建成。
实践证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互利互惠的,符合双方利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有力地加快了双方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进程,扩展了经贸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在货物贸易方面,中国与东盟国家稳步实施降税,中国与东盟6个老成员国已对90%以上的产品实行零关税,东盟另4个新成员国将在2015年实现这一目标。在服务贸易方面,2011年11月,双方签署了《关于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第二批具体承诺的议定书》,进一步提升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在投资方面,2009年8月,双方签署了《投资协议》,携手应对金融危机,推进投资自由化。
接下来,中国将继续与东盟各国共同努力,全面、认真地执行好中国-东盟自贸区协议,同时,根据当前经济发展情况及时修订协议相关内容,进一步促进市场开放,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并继续加强自贸区优惠政策宣传推介力度,使企业充分了解和享受自由贸易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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