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路上这家个体户口中的“批发商”,实际为零售商。图为检查人员在现场调查。记者 肖世艳摄
500克的铝塑袋精制碘盐,政府定价为1.3元/袋,可在一些集贸市场的售价为1.6元/袋至2元/袋不等。接到群众举报后,10月17日,南宁市物价局派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市场检查,并一路追索涨价源头。记者随行采访发现,食盐价格上涨,是因为集贸市场小商户误把食盐销售终端当成批发商所致。
集贸市场
部分碘盐非法提价
当日上午9时30分,检查人员来到南宁市麻村集贸市场的7号、8号摊位前,拿起一袋500克的铝塑袋精制碘盐问摊主:“盐怎么卖?”
摊主称:“2元钱/袋。”
检查人员道:“政府定价1.3元/袋,你为什么卖2元/袋?”
摊主答:“批发回来都要90元/件(50袋)了,我不可能亏本卖呀。”
随后检查人员要求该摊主出示进货凭证。摊主出现抵触情绪,将盐收进柜台,大声称没有进货凭证,让检查人员去找华西路的批发商,是他们把批发价格抬了上来,所以零售价格才会跟着上涨的。
在旁边的6号摊位,500克的铝塑袋精制碘盐售价1.6元/袋。对提高政府定价销售食盐的行为,该摊主也称是因为华西路上批发商调高了批发价格,所以他们才抬高零售价格的。据他介绍,他到华西路要货的价格是75元/件(50/袋),折算下来,批发价格达到了1.5元/袋,他的零售价格才1.6元/袋,只有0.1元的毛利。对于进货凭证,他称有提货单,但是没有写明是盐,因为觉得没有用,不知道将它丢到哪里了。
“不单麻村菜市,据近期接到的举报,其他一些农贸市场也存在零售价格超出包装袋上的明码标价进行销售的现象,且价格高低不一。”检查人员表示,早在2008年,自治区物价局就下发了文件,规定500克铝塑袋装食盐(包括精制盐、日晒盐、海晶盐)全区县城以上统一零售价格为1.30元/袋;2012年,绿标精制碘盐实行政府统一定价1.50元/袋,并在食盐的包装袋上标注有政府定价的零售价。零售商超出这个价格销售食盐,即属于价格违法行为。按照《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可处以最低5万元最高200万元的罚款。
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摊点,检查人员当场下发了“南宁市物价局行政处理通知书”,并责令违反政府定价的经营户到市物价局接受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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