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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平均工资最多比去年增22%
广西发布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3%,企业效益下降时应维持原有工资水平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史小辉)广西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经发布,其中基准线为13%、上线(预警线)为22%。此次工资指导线原则上适用于广西境内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和按照企业方式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这是记者昨日从广西人社厅获悉的消息。
工资指导线是薪酬水平的风向标。据了解,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指导的一种手段,对企业收入分配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它是按当年的社会总体综合指标如地区生产总值、物价上涨水平、上一年度工资总体水平、劳动生产率等综合测算出来的。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旨在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据介绍,工资指导线分为基准线、下线以及上线。基准线是指企业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上线也可称为预警线,是指企业工资增长允许达到的最高幅度;下线则是企业工资增长应达到的最低幅度。广西今年的企业工资基准线与去年相同,增长上线则较去年略低(去年为23%)。
根据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2012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13%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在企业经济效益比上年提高的情况下,职工工资水平可围绕基准线进行增长。例如,某企业今年经济效益比上年提高了,该企业职工去年的月工资为1000元,现可增长130元,职工的月薪就为1130元。
对于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工资水平也可以相应增长,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22%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上线(预警线)。也就是说,去年月薪2000元的企业职工,今年涨的工资不能超过去年月薪的22%,即440元。
此外,以货币平均工资零增长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下线。即,企业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时,应维持原有的工资水平。但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据悉,在企业工资指导线规定的区间内,对工资水平偏高、工资增长过快的国有企业,其工资增长必须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从严制定,一般不得超过基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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