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
以40平方米左右户型为主
《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具体建设上,房源采用多主体投资、多渠道筹集的方式,主要包括:(一)政府投资新建、配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的住房;(二)社会投资新建、改建、收购的住房;(三)政府向社会统一出租的直管公房;(四)闲置的公有住房;(五)相互调配的保障性住房;(六)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等几种方式。
据介绍,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选址,将充分考虑申请家庭的居住需要和生活成本承受能力,在交通便捷、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内合理布局。在设计上,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单套建筑面积原则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左右户型为主。
申请:
3类人群可申请
据介绍,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人群比其他保障性住房的范围扩大,主要面向3类人群: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家庭和新就业人员。不仅如此,在户籍条件要求上也比较宽松。目前,廉租房、限价房等保障房性住房对申请对象的户籍要求是,必须取得南宁市城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一年以上,公共租赁住房则对保障对象之一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户籍没有年限限制,而对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两种保障对象,更是没有须为本市户籍的条件限制。
除了规定符合条件申请的人群之外,《办法》还对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进行了明确,具体为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尚未办理产权登记和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出售、赠与、离婚析产等方式转移房产行为等两种情况将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与经济适用房一样,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上将建立和实行准入、轮候排队保障方式。
而在审核程序上,公租房则和限价房是一致,都是先在街道办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申请,此后再由相关部门进行层层审核和公示。不过,因为受理部门涉及到非南宁市的户籍,因此,申请时并非都是去户口所在地申请,而是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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