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车】暂不做任何规定
既然新车和二手车都要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才能入户或转户,目前的在用车有什么要求和规定吗?
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邕城在用机动车数量比较庞大,暂不做任何要求, 下一步将重点整治。
根据今年制定的《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年将全面启动在用机动车排气环保检测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类管理制度,并逐步推行在用机动车(包括公交车、出租车)排气环保检测,对机动车排气污染实行定期环保检测。排气环保检测不合格的,限期治理,经复检合格后方能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复检不合格的,环保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公安机关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如果出现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者冒用其他车辆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按照通告要求,12月1日起,新购买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应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有市民担心,这可能会导致多交费。昨天,相关部门请车主放心,今后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核发、换发和补发,不收取费用。
友情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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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环保审核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第一步,机动车所有人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前核对机动车公告中环保排放标准,对达到国Ⅲ(含国Ⅲ)以上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给予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未达到国Ⅲ(含国Ⅲ)以上排放标准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第二步,机动车所有人凭环保部门出具的车型环保达标证明,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新购置机动车入户的相关手续,其中国Ⅲ以下标准的机动车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第三步,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领取机动车号牌后,凭机动车行驶证和车主身份证到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办理窗口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新车办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复印件;
2.机动车购置发票复印件;
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原件(供查验);
4.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车辆需提供单位机构代码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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