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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断提高车用汽油标准
我国自2000年开始限制含铅汽油的生产,一直把降低汽油中的硫含量作为汽油质量升级的主要目标。
2011年5月12日,全国开始推广使用符合GB17930—2011《车用汽油》规定要求的国Ⅲ、国Ⅳ标准车用汽油,规定的最高牌号的车用汽油为97#。国Ⅲ标准实际相当于欧洲汽车排放要求的欧Ⅲ标准,也相当于《世界燃油规范(2006版)》中第二类无铅汽油标准,对汽油产品硫含量的规定限值均为150mg/kg。如今,这一限值已不适应当前环保要求日益严格的趋势。
欧洲2005年起实施欧Ⅳ阶段排放,将汽油中的硫含量降至不大于50mg/kg;2009年实施欧Ⅴ阶段排放,要求汽油硫含量不得高于10mg/kg。
虽然国家标准中目前没有98#车用汽油这一高辛烷值牌号,但广东、四川、河南、上海、北京等发达地区已开始推广98#车用汽油并制定相应的地方标准。
《98号车用汽油》广西地方标准主要从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安全等方面对98#车用汽油作出了规定,在产品技术项目上与国家标准《车用汽油》(GB 17930—2011)要求一致,在技术指标上达到目前欧Ⅳ技术水平。
国Ⅲ(欧Ⅲ)标准:汽油硫含量规定限值为150mg/kg
欧Ⅳ标准:汽油中的硫含量不大于50mg/kg(98#汽油适用)
欧Ⅴ标准:汽油硫含量不得高于1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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