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纠风办召开2012年南宁市创建“安康工程”示范药店工作推进会暨首批示范药店授牌工作会议,对我市首批获得示范药店称号的9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授牌,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改善民生建设”中有关药品安全等相关精神,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今年初,我市开展广西“五安工程”中的“安康工程”示范药店创建活动,根据药品质量、广告以及服务质量等“六规范、十统一”的标准(即经营行为要求做到规范开业标准、规范购销行为、规范经营类别、规范营业条件、规范药学服务、规范公示服务;服务管理要求统一服装、统一佩戴胸卡、统一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挂图、统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记录、统一使用药品标签、统一悬挂规章制度、统一健康证、统一上岗证、统一药品分类原则、统一商号标识)进行评比,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积极参与,按照标准严格整改,提升企业形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纠风办采取日常稽查、明察暗访、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药店进行评估,广西一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龙腾大药房、广西康全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南宁康全分店、广西友和古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古城大药房等9家药店获得首批“‘安康工程’示范药店”称号。
该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邵惠宁说,这些示范药店有统一的进货渠道,配备具有资格的药师,可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医药咨询,保障用药安全。“安康工程”示范店,可以为消费者购药提供指南。
我市对“安康工程”示范药店的管理,今后将实行动态监管,建立退出机制,对监管中发现示范药店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达不到示范药店标准的,将收回示范药店牌匾,注销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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