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南宁是如何办理一孩生育证的?南宁对于流动人口办证有什么规定?针对国家计生委下发的通知和南宁目前的情况,昨日记者采访了市计生委流动人口科相关工作人员。据悉,南宁从2009年开始已规定,流动育龄夫妻在办理第一个孩子生育证时可在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理,并已施行。
本地情况2009年起流动人口头胎可办证
据市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从2009年10月1日开始,南宁已按照该通知内容施行,即流动育龄夫妻在办理第一个孩子生育证时,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理。如今,南宁不再把其称为 “一孩生育证”,而改为“一孩服务手册”。
那么,“一孩服务手册”应该如何办理呢?该工作人员举了个例子:目前居住在青秀区新竹社区的流动育龄妇女王女士,其户籍所在地是柳州。要办理一孩服务手册(准生证),王女士首先要向现居住社区居委会申请领取“一孩服务手册”审批表,如实填写表上的内容,并按照办事流程中的步骤到户籍所在地和现工作单位或部门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盖章(其中婚育情况证明需回柳州
出具)。在所有的流程资料准备好后,王女士可将其交回到青秀区新竹社区所辖的街道办事处。在15个工作日内,她就会收到社区居委会发放的“一孩服务手册”。
据悉,有了“一孩服务手册”,王女士就能在居住地获得免费的孕情、孕检跟踪服务,还能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市民感受流动人口办理生育证非常麻烦
“我和老公的户籍都不在南宁,为了办生育证,我们不断往返于南宁与户籍所在地之间,费了好大工夫才办下来。”在采访中,不少在南宁工作的外地户籍年轻夫妇都表达了这样的烦恼。
市民李小姐户籍在桂林,先生则为横县人。两人为办理生育证来回跑了很多趟。刚开始李小姐在横县领了表格,回到桂林后发现当地不认同此表格,她只好在桂林领表填好再回南宁盖章,然后又返回桂林办理。其间,由于材料准备不齐全、社区签字不正确等,耽误了不少时间,使得她花了一个多月才办好生育证。
发出通知加强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沟通
南宁流动人口头胎生育证,早在2009年就可在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理,为什么大家仍感觉难办理呢?
“其实整个流程很简单,但很多时候问题就出在户籍所在地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上。”市计生委流动人口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但由于流动人口的不稳定性,工作多变、居住地多变,让户籍所在地无法核实其婚育情况,现居住地也因其居住时间太短而无法给予证明,从而导致大家必须来回奔波,加大了办理难度。
“国家计生委此时发出通知,就是让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加强协调沟通,履行信息核查责任,不得相互推诿。”该工作人员强调,该通知只适用于生育头胎的流动育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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