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将有新标准。广西新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日前通过专家评审通过,并正式发布,将从12月20日起正式实施。新《规范》实施后,一些居住区住户用电质量低、小区配电容量不足、投诉处理难等问题将有望在新建和改造项目中得到解决。
高层住宅小区需配应急电源
用电高峰来临和供电缺口大时,南宁市会对部分地段进行紧急限电。每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受影响市民意见很大。特别是住在高层住宅的居民,如果小区电梯未配备应急电源,停电后电梯用不了,不得不爬十几层甚至二十几层的楼梯。不过,新《规范》实施后,这类情况将能避免发生。
新《规范》按不同性质的居住区分为一、二、三级负荷;对不同级别的用电负荷或要求双重电源供电,或根据电源线路及负荷容量合理增加供电回路等,以确保居住区安全可靠用电。其中,规定19层及以上居住类建筑的电梯、泵房、消防设施、应急照明、航空障碍照明、走道照明、值班照明、安防系统用电等;10层至8层居住类建筑的电梯、泵房、消防设施等应该配备自备电源。
在电源要求上,新《规范》规定,居住区一级负荷,比如,19层及以上居住类建筑小区,必须要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能同时受到损坏,以确保小区居民和电梯等公共安全用电。
居住区要同步规划供电设备
以前,在人口较密集的生活区安装高低压供配电设施时,由于开发商在规划小区时没有把供配电设施考虑在内,给供配电设施的安装和运行带来诸多不便。对此,新《规范》明确,把居住区供配电系统、电力通道以及居住区内35千伏—110千伏变电站站址规范设计,融入到居住区总体规划中。
新《规范》对居住区的供配电总体规划确定、供电方案审核、设计、施工安装、竣工验收等环节均作了具体规定,并明确要求在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中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规定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维护方便、操作简单、节能环保的设备。
鼓励有条件居住区建智能电网
新《规范》对居民住宅用电的电能计量也作了明确规定。对居住区各级各类变压器容量以及表前线、入户线用材的规范,电量计量表装置配置以及居住区相应的供用电配套设施等都制定了具体的标准规范。例如,要求居住区住宅用电实行一户一表计量方式。单户住宅用电,要采用单户表箱;别墅用电采用落地集中式表箱,表箱必须安装在户外公共区域并要具有防雨和防阳光直射计量表计等防护措施。居住区的配电站形式将采用小容量多布点的方式等。
另外,新《规范》鼓励居住区建设智能电网,提出有条件的居住区可增加配自动化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