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有关物价部门获悉,“跳楼价”、“惊爆价”、“X折起”……类似含糊不清或带有误导性的降价用语目前已被南宁市物价部门叫停。有关部门要求,经营者在对商品采取降价促销措施时要规范明码标价用语,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商品和服务价格促销包括促销价、优惠价、折扣价、特价、价外馈赠物品、返券以及送现金、积分、有奖销售等形式。为进一步规范商品和服务降价促销行为,物价部门要求经营者在采取促销价、优惠价、折扣价和特价等降价形式进行促销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降价标价签、价目表等标价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并如实标明原价、现价、降价原因和降价期间。降价促销合理期间一般以不超过一个月来确定。
据悉,市场上有的经营者往往采取先提高价格再降价促销的“假降价”欺骗顾客。根据物价部门的新规定,折后价和特价不能等于或者高于“原价”;采取价外馈赠物品或服务、送现金、返券、积分、有奖销售等形式促销时,相关商品或服务标示的价格也不得高于“原价”。而“原价”指的是商品或服务在降价前七日内,在同一交易场所有交易票据的最低实际成交价格;如果前七日没有实际成交价格,则以本次降价前的最后一次实际成交价格作为原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