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54.96亿元,同比增支53.50亿元,增长26.56%,完成年度预算的74.61%,完成进度较去年同期低0.64个百分点。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预算支出进度的要求,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收支任务,南宁市财政局积极谋划,采取多项举措加快支出进度。
一是加强领导,强调责任。明确市财政局各业务科室的负责人为预算执行第一责任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具体经办人负直接责任,将责任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和具体负责人。健全处级领导包抓县区目标责任制,在全市定期通报支出进度。
二是严格执行,绩效考评。要求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大力清理压减结转资金。将最后一个月的支出任务分解落实到全市各县区和财政局各支出科室,将年度科目支出进度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完不成进度的要相应扣减年度评分。
三是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该局各科室认真对照自治区对各项支出指标完成进度要求,认真测算各支出项目缺口资金,及早调整安排支出预算资金。同时,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相互配合,督促有关县区和单位的资金使用。对已下达预算尚未形成支出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严格执行专项指标清理要求。
四是及时跟踪,专人办理。市财政局借助财税库横向联网系统,从11月起就开展财政收支每日一报,及时追踪收支情况。财政局内部各科室安排专人负责对已办理发文但未核销的指标进行检查和核销,密切跟踪重大支出办理情况,加强与区财政厅对口处室联系,及时掌握中央、自治区专款下达情况,做好上下级财政专款核对,做到预算指标无滞留,切实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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