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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地沟油”流向餐桌,成为健康的“隐形杀手”,而餐厨垃圾则是提炼“地沟油”的重要来源。为从源头堵截“地沟油”,借鉴北京、长沙、苏州、成都等外地经验,南宁市正积极酝酿出台广西首个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将对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理实行特许经营制度。
1月9日,南宁市法制办正式对外公布新起草的《南宁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稿中,就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关键环节作了明确规定。
实行特许经营不可乱倒乱卖
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据南宁市权威部门数据统计,目前南宁市区约有餐馆1.35万余户,每天会产生餐厨垃圾约为223.34吨。
“如不妥善处理,这些餐厨垃圾流入不法商贩手中将成为制造‘地沟油’的原料,或是变成‘垃圾猪’的饲料,产生‘泔水猪’、‘垃圾猪’,最终又流向餐桌,严重威胁市民的身体健康。”参与该征求意见稿起草的一位专家透露。
为了从源头上堵截“地沟油”,促进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循环利用,征求意见稿拟作出规定: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实行特许经营。未经行政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
南宁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许可的决定,向中标单位核发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
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台账,真实、完整和详细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按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定期报送台账。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缴纳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费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体系,其征收的项目、标准以及管理办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价、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建无害化处理厂残羹剩饭“变废为宝”
“目前,我国餐厨垃圾处置技术已趋于成熟。”南宁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
南宁市作为国家实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33个试点城市之一,2011年,经南宁市发改委同意立项南宁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项目。经过公开招标,2012年10月,南宁市与该项目中标企业郑州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这一投资1.2亿元的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占地约30亩,建设内容包括一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及其配套收运体系,日处理能力为200吨餐厨垃圾。
“项目将于近期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该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各类收运上来的残羹剩饭等餐厨垃圾将“变废为宝”,首先会进入分选系统,将餐厨垃圾中的塑料、金属、有机质等进行有效分离,然后分别进行回收处理,转化为天然气、有机肥料及生物柴油等,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排放。
根据规划,项目将于2013年建成并投产使用,2015年通过国家的考核验收。至2015年,南宁市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率将达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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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业务实行特许经营,为防止垄断,将划分区域由多家企业经营。不单独收取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费,将此费用在已征收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中统筹。
●2012年9月,东莞市政府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东莞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违规经营餐厨垃圾的最高罚款3万元,而餐饮单位也不会白白“上缴”餐厨垃圾,相关的财政补贴标准正在制定当中。
●2012年10月1日起,《银川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实行特许经营,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违者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