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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启动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下月起———
15家试点医院药品按进价销售
昨日下午,南宁市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会召开。继武鸣县2011年成为广西首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先行试点单位后,南宁市隆安、横县、宾阳、马山、上林的15家县级医院即日起也被列入试点医院范围。上述15家医院从今年2月1日起,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进货价销售,不得实行加价销售,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渠道“还医之本”。
A、先行试点成效武鸣4家公立医院3个月让利145万
2011年,武鸣县率先在全区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武鸣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更昌医院4家公立医院于2012年8月1日起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进货价销售。
按照从前的规定,医院药品可在进货价基础上加价15%销售给患者。
如今这笔钱不需市民掏腰包,而是通过政府补助等办法来弥补。昨日的启动会上,武鸣县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去年10月1日起该医院还实施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共涉及17项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每项项目价格分别降低5%,调整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减少收入总额为212123元,占药品差价收入总额的2.9%。收入减少部分由医院自行消化。
据悉,武鸣县4家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以来,单就去年11月份数据显示,门诊诊疗人次同比增加19.4%,门诊次均费用同比减少9.84%;住院人次同比增加19.13%,住院次均费用同比增加5.53%,基药使用率达到50%以上。截至去年11月,武鸣县群众看病就医受益(药费让利)145万元。
B、六县全面铺开15家试点医院药品按进货价销售
据悉,隆安、横县、宾阳、马山、上林的15家县级医院将作为南宁市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15家医院分别为:隆安县人民医院、隆安县中医医院、隆安县妇幼保健院、横县人民医院、横县中医医院、横县妇幼保健院、宾阳县人民医院、宾阳县中医医院、宾阳县妇幼保健院、马山县人民医院、马山县中医医院、马山县妇幼保健院、上林县人民医院、上林县中医医院和上林县妇幼保健院。从今年2月1日起,上述医院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不得实行加价销售。
“以药补医”的弊端在于药价高,据介绍,取消药品加成只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众多内容中的一项。此外,还要求统筹推进医院管理体制、人事分配、采购机制、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此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南宁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药品加成收入被砍掉后,改革的核心就集中在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包括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
C、医药费不增加调价部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药价降了,医疗服务价格却涨了,一加一减算下来,老百姓能得到实惠吗?上述负责人说,按照要求,取消药品加成后,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政策支付范围,不得增加患者个人的负担。同时,县级公立医院还要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合理提高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诊查、护理等项目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
在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中,要逐步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疗服务以项目为主的定价方式,积极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病种数量不少于60个,县级公立医院凡开展病种范围内的项目实行按病种付费。
据介绍,第二批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将先按照上述医药价格调整和医保支付政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部分调整的,由试点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经所在市审核后,报自治区价格、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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