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要求,市财政结合财政工作职责,对我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开展。
一是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会同市发改委研究制定《南宁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市财政召集市发改委、城乡数字办、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共同研究制定《南宁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经多方征求意见及修改,已形成《南宁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初稿。
二是编制电子商务财政资金安排计划。市财政会同发改委共同研究了南宁市电子商务安排专项财政资金计划,对年初电子商务项目调研的成果做了精细的筛选,2012年共安排电子商务专项资金77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
第三方物流信息服务、电子商务便民服务、南宁市国际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公共信息服务、肉类食品全程电子安全追溯系统项目等。另外,还安排电子商务“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
三是多渠道筹措落实电子商务项目资金。2012年,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建设广西特产网电子商务平台,整合供应商、分销渠道、物流、支付等资源,助推广西特色商品走向全国,提高商品物流中转效率;在涉外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对加工贸易企业缴纳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年度会员管理费用给予全额补助,补贴标准为每家4500元,共补助25个企业;安排资金支持南宁加工贸易综合服务平台二期建设和后期维护和200家经贸企业在南宁商务公共信息平台推广业务,每年每户平台会员企业补贴费用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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