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备受关注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南宁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的若干意见》发布。这是首府开放发展的又一次重大机遇。
那么,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若干意见》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若干意见》都有哪些主要内容和特点,南宁市将如何利用《若干意见》的政策优势,构筑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发改委、南宁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接受记者采访,对此作了解释。 】
目标:构建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彦平介绍,南宁作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我国面向东盟的门户城市,在通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深化改革开放的进程中,面临着赶超跨越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等多重发展压力。“南宁市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仍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发展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而改革开放则是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所以南宁的特殊区位优势和在特殊时期的经济社会情况需要我们给予特殊的对待。”李彦平说。
按照自治区主要领导指示精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从2009年7月开始着手文件的研究起草工作,2012年6月形成《若干意见》(送审稿)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然后根据9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审议意见进一步补充修改完善,10月31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颁布实施。
“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若干意见》,目的就是为了要尽快把南宁建设成为辐射西南、面向全国、对接东盟、融入世界的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李彦平表示。
放权:8个领域24个方面管理权限下放
据了解,《若干意见》共分十部分、三十七条。内容以发展开放型经济、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为主题,包含加快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重点领域。而最受关注的,无疑是自治区在政策体系上对南宁的倾斜和支持。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区域经济合作处处长成伟光介绍,《若干意见》提出,自2012年起,自治区进一步加大对南宁市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的支持,在自治区权限范围内,从8个领域24个方面赋予南宁市更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包括投资审批管理、财政税收、土地管理、证照和资质管理、价格管理、人事、机构和编制管理、开发区管理等核心重点领域中明确了管理权限的下放及优惠支持政策。
比如,在投资审批方面,南宁市范围内企业投资实行核准制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由地方核准的,除国家明确规定应由自治区核准的项目、跨市的项目及自治区直属企业投资项目外,一律下放南宁市核准;南宁市行政区域内,除法律法规明确由环保部审批、环保部委托自治区环保厅审批、自治区环保厅审批的建设项目外,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管理权限一律下放南宁市。在财政税收方面,自2012年起,南宁市上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其自治区留成部分适当提高返还南宁市的比例;以2012年为基期年,在2012年至2016年4年内,凡符合《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总部型企业,其总部机构新增税收中自治区分享部分全部用于支持南宁市总部经济发展;支持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南宁新兴产业园区升格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点产业园区;下放给南宁市机动车牌证制作权限、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权限等。
发力:“五象新区”加速推进好戏连连
“‘十二五’期间,我们将充分利用《若干意见》赋予南宁市的优惠政策,加快构建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构架体系,扩大以东盟为重点的对外开放合作,加强以北部湾经济区为重点的对内合作和与东西部相关地区的国内合作,进一步提高外贸外资和境外投资水平,全面推进内陆开放型战略高地建设。”南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炜介绍,包括规划建设1-2个开放型经济试验区,重点规划建设南部经济试验区和邕江两岸经济试验区,积极推进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建设,重点加快推进台湾(南宁)产业园区的建设,积极推动南宁-友谊关经济走廊建设,加快建设南宁空港经济区,积极推动南宁保税物流中心提升为综合保税区等。
“五象新区”是南宁市的“一号工程”,其开发建设一直是广大市民关心的话题,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也非常重视,在《若干意见》中有充分的体现。
《若干意见》全文中有17处提到五象新区,在24条支持政策中有5条是直接针对五象新区或新区内的板块,可以说下笔最多,支持最大。”南宁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玉成说。下一步,南宁将抓住《若干意见》实施这个重大机遇,用好用足《若干意见》对五象新区总部经济、用地、产业、民生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按照“年年新面貌、五年新突破、十年新跨越”的工作目标,把五象新区开发建设作为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的重大发展平台。近期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继续实施百项重点推进项目,二是着力打造“三横三纵”骨架路网,三是加快推进体育中心三期、五象湖、五象广场等亮点工程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