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两级法院连续两年的“反规避执行夏日风暴”,让很多“老赖”现了原形。1月30日,南宁市两级法院再度联手,首次统一开展执行“春节行动”,查查“老赖”家底,看看他们有无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简称“限高令”)。当日,法院的突击行动让不少“老赖”措手不及,多名“老赖”当场还款125万多元。14名“老赖”拒不还款,被处以15天的司法拘留。
1月30日上午8时30分许,南宁市两级法院160多名法官、干警分头行动,分赴他们提前调查好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却又想方设法逃避的“老赖”住所或公司,重点对违反“限高令”的“老赖”,以及有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财产行为的“老赖”,进行集中处罚。
据悉,按照“限高令”的规定,个人或者公司有欠款不还行为被限制高消费后,个人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如果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则禁止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人员出行时不能用单位资金购买机票,乘坐飞机等交通工具。
可如何认定这些被执行人有乘坐飞机的行为?此次行动中,南宁市两级法院有效利用执行联动机制。针对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坐飞机等现象,2012年底,南宁市中级法院向航信部门发函,请对方协助查询“老赖”个人或“老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乘坐飞机出行的情况,以便收集证据实施相应处罚。航信部门积极配合,共向法院提供了28名“老赖”个人或“老赖”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两年乘坐飞机的记录共计200条。执行法官当天马上上门,对“老赖”单位法定代表人违反“限高令”乘坐飞机进行了调查。经过调查,虽然被调查人均为因私乘飞机外出,但是法院还是给予了训诫处理。
据了解,经过一天的专项行动,当日,两级法院共对140名“老赖”的住所及公司进行了强制搜查或传唤。除部分“老赖”下落不明外,共对28人进行训诫,4人被处以4万元的罚款,拘留14人。有62件案件当场履行,成功执行125.3万多元,有10件达成和解协议。
据悉,自2011年开始,南宁市两级法院重点开展了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其中,仅2012年,南宁市两级法院执结案件1742件,7.4亿元执行款被追回。“老赖”自动履行2370多万元,共438件。今后,南宁市两级法院将形成在重大节假日前集中执行的制度,通过开展专项活动,让“老赖”无处遁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