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从南宁市科技局传来消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南宁市成为继桂林市之后广西第二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标志着南宁市知识产权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近年来,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始终把知识产权作为自主创新工作的主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012年,成立南宁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围绕“知识产权制度创新”试点主题,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局工作机构,出台制定《南宁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开展全民发明创造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南宁市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南宁市专利资助奖励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加大对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的奖励力度,从科技经费中划拨6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专利资助与奖励。同时,积极开展大型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深入校园、企业宣传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知识产权氛围。
下一步,南宁市将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将知识产权工作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通过开展知识产权试点,逐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配套政策,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断提升企业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推动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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