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南宁市2012年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的目标任务为13.3%,为确保完成任务,我市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力度。据统计,2012年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共完成64.84亿元,比2011年增加11.12亿元,支出增长20.7%,占当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的13.45%,超过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0.15个百分点。
2012年,南宁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南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采取多项工作措施,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力度,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确保财政教育投入目标任务按期实现。
一是优化结构,多方筹资,切实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力度。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支出。一方面,确保足额安排“教育附加两费”、足额计提土地出让收益全部用于教育投入;另一方面,该市各级财政克服困难,采取预算调剂和超收收入追加等方式,努力提高一般预算支出用于教育的经费安排,全力保障全市教育支出增长要求。
二是合理使用,狠抓进度,确保财政教育资金使用效益。在教育支出规模不断增长的情况下,该市各级财政部门紧密结合实际,严格按政策要求,科学安排教育预算,将教育资金投入到急需的部门和项目上。除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绩效工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高中助学金、中职助学金及奖学金、中职免学费、高校化债、校安工程等资金需求之外,南宁市还根据教育发展实际要求,将“扶持各县区21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扶持各县区改扩建100所普惠性村级幼儿园”列为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市本级和县(区)财政共投入1.61亿元专项资金,促进南宁市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改善民族边远地区学生受教育条件,既加强了教育薄弱环节,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又保证了支出进度。
三是加强数据监测分析和建立督查通报制度。要求各县(区)财政部门在每月5日前上报财政教育支出月报,各级财政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教育指标核对、统计分析工作,并对相关指标、支出进度,实行动态监控,随时掌握情况,对财政教育支出进度慢的县、区及单位进行约谈,要求逐项梳理,查找原因,提出加快支出办法,通过采取权责发生制等各种方式,确保全市教育预算支出完成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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