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240元提高到280元,研究制定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2月5日,2013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我区将在社会保险、就业创业、收入分配等多方面采取一些措施,更好地惠及各类人群。
提高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
众所周知,社会保障是民生的重要支柱。2012年,我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512万人、1011万人、243万人、308万人、254万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530亿元。新农保参保人数1550万人,参保率达87%。
令人振奋的是,今年元旦起,我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由240元提高到280元。2013年,我区将探索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病残津贴制度和丧葬抚恤制度及具体实施办法。
据了解,2013年,我区将把生育保险实施范围扩大到各类用人单位。这意味着,更多生育子女的夫妇将得到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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