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2:“国五条”细则规定:“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那么,如何核实房屋价值?谁来核实?
答:一般情况下,买房时购房合同、税收票据以及房屋登记都有当初房屋价格的记录,在税务以及房产部门都能够查到。
对于一些老的房子,在当初购买时没有相关证明可以证明价值的,按照目前的规定,是按照成交总额的1%缴纳个人所得税,以“疑问1”提到的案例为例,当初5万元买的房子,如今卖35万,那么所得税就为3500元。
业内人士覃锋认为,要是以后细则出台,一定要核定房子价值,那么相关部门应该制定一个专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价格评估,或是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系统。
据了解,广州税务部门就有一套二手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能够精确求取任何一幢住宅房屋的基准单位单价。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符合客观实际时,按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征税;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按存量房交易评估值征税,沉重打击了报低价以避税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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