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基本信息后,可以在系统中的“信息查看”栏查询资格审查情况。
5、上传照片。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上传本人近期正面、白色背景、免冠一寸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人员如果不上传照片,则无法进行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操作。
6、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并上传照片的报考人员须在2013年3月6日8:00至3月16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未按时完成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7、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须在2013年4月7 日8:00至4月14日12: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需参加专业笔试的,还应打印专业笔试准考证),并在《报名登记表》中签名。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公务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8、参加笔试。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
9、查询成绩。从2013年5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通过拨打中国电信号码百事通电话(114服务热线或118114服务热线)语音查询笔试成绩,不收取信息费。所公布的笔试成绩包括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笔试、照顾加分、缺考和违纪情况等。成绩栏中,标注为“-1”的,表示缺考,成绩为零分;标注为“-2”的,表示考试违纪,成绩为零分。
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无人为差错,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10、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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