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的分值各100分。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共设15个考区,在14个市和区直各设置1个考区。区直考区的考场设在南宁市,各市考区的考场原则上设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通过拨打中国电信号码百事通电话(114服务热线或118114服务热线)语音查询笔试成绩,不收取信息费。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对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49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以桂政发〔2012〕34号文件公布的名单为准)以及政法机关基层法医、狱医、理化、护理等紧缺职位(以下简称“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紧缺职位”)适当降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3年5月17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2013年5月17日起。
(二)专业笔试
报考公安(包括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还需参加专业笔试,分值为50分。专业笔试由自治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范围见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考生免缴专业笔试考试费。
专业笔试的时间为2013年4月14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0:30
专业笔试地点与公共科目笔试的地点相同。
专业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同时查询。专业笔试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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