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有“妙招”?小心人财两空
“国五条”关于二手房征税的条款引起了市民广泛的关注,具体细则虽未切实执行,但不少市民已讨论得沸沸扬扬。若按照新的税收标准,买卖二手房将增加个税几万甚至几十万,因此,不少网民集思广益想出了不少避税方法,并笑称为“逼出来的智慧”。对于这些方式,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何耀雄律师表示:“风险太大,小心人财两空。”
零增值?很难通过审核
网传攻略:有网友提出一种“捷径”手段:将以前50万元买的房子过户给儿子,过户不走网签,但标价100万,儿子转手卖房,再标价100万,这样无增值部分,不交20%个税。
律师分析:何耀雄称,此种方式很难通过税务部门的审核,可能性较低。按照国家法规,只有直系亲属的赠与行为,才可以免征20%的个税。2008年以后,国家对非直系亲属赠予未满5年的房产,均收取营业税、差额的20%个税以及3%的契税;对直系亲属只征收3%契税。
离婚换房?想象中的美好
网传攻略:著名博友“薛蛮子”总结了“新国五条”的避税方法:第一步,卖家离婚,准备出售的房产归卖家男;第二步,买家离婚,房产归买家男(如果有房产的话);第三步,卖家男携房产和买家女结婚,房产共有;第四步,卖家男和买家女离婚,房产归买家女;第五步,各自复婚,买卖双方仅需支付少许结婚离婚手续费和几百元过户费即可过户。
律师分析:何耀雄称,这只是想象中的美好,理论上的假设看起来可行,但操作起来会引发很多法律问题,且存在高风险,可能导致弄假成真。一旦离婚期间,产权人要求进行财产分割,则将引发财产纠纷。
抵押房产?小心吃上大亏
网传攻略:除了连环假离婚方法,网友又想出了更绝的办法: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
律师分析:何耀雄称,想以法院的判决作为避税的桥梁是行不通的,可能反搭上极大的成本。因为申请房产抵偿应由法院进行拍卖,需申请抵押权转移登记,视同转让交易,需按国家规定缴纳应交税费,无法避免20%个税。
一个案件的判决是以事实和法律为准绳的,以诉讼的方式起诉到法院须支付诉讼费用,实践中未见过这样的事例。
阴阳合同?别心存侥幸
网传攻略:阴阳合同一直都存在,因为个税新政策又被网友推崇。阴阳合同是指二手房买卖双方签署两份合同,一份合同是真实成交价格,另一份合同是为了规避个税的虚假成交价格。以一套原价100万元,实际成交价格20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如果按照新政计征20%的个税,那么需要缴纳20万元的个税;如果通过签署阴阳合同,将成交价格填写成100万元,那么该二手房差额部分就是零,就不需要缴纳一分钱的个税。
律师分析:何耀雄称,这种方式避不了,因财政部门对于该地段的房价是有定价的,并非将成交价格填成多少就能通过审核。即便侥幸过关,阴阳合同还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应以当时双方的真实意愿为准。
伪造发票?涉嫌刑事犯罪
网传攻略:也有网友提出,是否可以谎称购房发票丢了使得转让所得20%计征无法实施,又或者伪造购房发票提高购入价,减少增值空间。
律师分析:何耀雄称,伪造购房发票的行为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判处刑罚,此举不妥。目前,南宁房地产个人信息系统可以查到房产的购入相关记录,想要在购房发票上动脑筋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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