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春季学期起,南宁市在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3个国家贫困县实施营养改善试点工作,按每名学生每天2.5元钱的营养改善标准。
2011年秋季学期起,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纳入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县,按每名学生(不含县城学生)每天3元钱的营养改善标准。同时,南宁市将3个县县城学校学生也纳入试点范围,所需资金由市本级财政承担。2012年2月,青秀区对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生1.2万人,城区财政投入约1500万元。
2013年春季起,南宁市将武鸣县、横县、宾阳县3县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生纳入南宁市营养改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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