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消费者曾有这样的经历:在景区遇到消费纠纷,不能当场解决。事后再找有关部门投诉,却不得不为维护自身权益奔波。如今,随着消费维权服务站在景区、商场、市场、超市、服务企业等场所建立,消费者不出消费场所即可便利维权。3月12日,记者在南宁市工商局、青秀区工商局共同举办的“消费维权服务站座谈会”上了解到,目前,南宁已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441个。
据了解,消费维权服务站主要设立在景区、商场、市场、超市、服务企业5类场所内,主要由市场主办方的工作人员担任工作。服务站不仅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服务,还负责受理、处理消费者发生在上述消费场所内的消费纠纷。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达成和解的,向辖区工商部门反馈。目的是将消费纠纷及时化解在“第一现场”。
近日,消费者蓝小姐就体验到了这条维权“绿色通道”的便利。3月2日,蓝小姐到南宁电子科技广场,购买了一台某型号的笔记本电脑。回去后发现,商家提供的电脑型号与她要求的不符,而且电脑的性能与她原计划购买的相差较远,使用不久,还出现了故障。于是,她要求退机。但商家却以“消费者亲自验货后才交易”为由,不予退货。后经售后服务站检测,该笔记本电脑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在该商场消费维权服务站的调解下,蓝小姐最终得以退货。
不过,消费维权服务站并非行政部门,他们用什么方法对商家进行约束呢?南宁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些消费维权服务站,有自己的“法宝”。例如,在南宁电科广场,目前实行“先行赔付”的制度。商家进驻该商场,需把售后服务保证金“存”在市场主办方处。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向市场主办单位提出赔偿,然后由他们对经营方进行追偿,若商家不愿承担应有责任,市场方便从保证金中扣除应付款项。
市民卢女士曾受到“先行赔付”制度的“保护”。2012年8月,消费者卢小姐在南宁电科广场购买笔记本电脑。当时听售货员介绍,花4050元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笔记本电脑及套餐服务。但回去在网上查询发现,网上该品牌电脑价格为2599元。为此,她来到该商场消费维权服务站投诉,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00元。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对比发现,商家销售价格确实比市场价高出许多。最后,服务站要求商家退赔1000元差价,并补偿消费者100元车费。协商后,商家只同意退商品差价,不愿补偿车费。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该商场从商家售后保证金中支付100元车费补偿给消费者。
“目前,我们正指导各大消费场所不断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南宁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南宁市工商局从2011年8月起,开始在全市各大消费场所指导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至今已建成441个。今年,消费维权服务站的“触角”继续延伸,不断扩大消费维权的社会覆盖面,确保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的进一步通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