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近日,上林县出台《上林县2013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从五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一、加强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实现规范化管理。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进一步修订完善节水、节电、节约办公耗材等管理制度。二是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研究制定本单位相关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和奖惩约束机制。四是选三家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试点,逐步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能耗定额管理办法。
二、抓好示范单位建设,发挥带头作用。推进全县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继续选择工作基础好、示范效应较强的单位进行培育,确立一批创建示范单位,于2013年底前前向南宁市、自治区申报2014年示范单位。2013年在全县培育创建2个以上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年底前组织考核验收。,发挥公共机构带头作用,以2012年能源资源消耗为基数,实现2013年全县公共机构人均水耗、电耗、油耗同比分别下降4.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3.5﹪,各类办公耗材消费支出明显下降。
三、搞好能源资源统计分析,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和完善各乡镇、各部门公共机构名录库,优化统计数据网络报送系统,建立信息化报送平台,要求数据报送准确、真实、及时完整。
四、全力推进节能改造,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一是推进绿色照明工程。二是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三是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四是宣传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五是推进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六是开展零待机能耗活动。七是推进废旧商品的循环综合利用和强化电子产品、餐厨垃圾、办公用品及建筑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促进能力建设。一是抓好公共机构节能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二是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工作。三是积极开展节能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