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截至3月25日,南宁市(含六县)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138起,与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去年同比全面下降。这是记者昨日从2013年全市第二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的。今年第一季度,南宁市道路交通形势总体平稳,但客运车、货运车等“四类重点车辆”频酿大事故。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持续开展四类重点车辆的重点管理工作。南宁市还将争取今年内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登记上牌管理,解决电动自行车管理无序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
据介绍,今年截至3月25日,全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138起,造成59人死亡,19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66.95万元。与去年同比,上述四项指数全面下降,分别下降了25.0%、32.95%、24.9%和20.72%,道路交通形势总体平稳。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1起,造成4人死亡。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李秋生还分析了今年一季度事故特点及原因。从交通违法行为看,因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和疲劳驾驶、占道行驶、超速行驶、违法装载等违法行为共引发事故38起,造成19人死亡。其中,违法超车11起、死亡7人;酒后驾驶5起、死亡4人;未按规定让行18起、死亡4人;违法装载2起、死亡4人。
从车辆类型看,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助力车)、拖拉机、货运车辆等引发的事故所占比重较大。其中,涉及两轮摩托车事故58起,死亡19人;电动自行车事故22起,死亡6人;拖拉机事故13起,死亡7人;货运车辆35起,死亡24人;营运客车10起,死亡7人。
据了解,近几年来,南宁市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基本上都是由“四类重点车辆”引发,分别为客运车、货运车、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和农村地区摩托车。对此,下一步,南宁将持续开展四类重点车辆的重点管理。而针对清明期间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后带来的新一轮交通出行高峰,南宁交警部门也提早进行了筹谋,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强化应急管理,全力保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同时,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南宁交警部门还将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其中,从3月25日至4月25日,将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重点整治机动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4月1日至9月底,集中半年时间在全市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此外,根据自治区政府授权,南宁市还将争取今年内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登记上牌管理,解决电动自行车管理无序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