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法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南宁市被评为2010—2012年度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宾阳县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南宁市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城市创建,加强法治南宁建设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实际制发了《南宁市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法治县区(开发区)考评细则》《南宁市“法律六进”活动实施细则》,完善了《南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制度》等12项制度;市和各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评议、监督;全市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监督体系,把法治宣传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成效显著。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各县区、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开展法制宣传咨询6873次,送法进乡村、进社区6750次;组织各成员单位自编并免费发放法律知识读本206万本,组织专业和业余文艺团体演出演出1121场次;开展“法制大篷车”南宁行活动63场次,在123个乡镇街道、1391个村民委员会、337个社区、1532所学校建立了法律辅导站、法制学校、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农民(居民)学法制度。各级工会、劳动、妇联、残联、共青团、司法等部门建立了企业职工“维权岗”,开展“法律援助在行动”活动。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成立了企业法律服务团,开展“百名律师进百企”“法律服务在行动”活动,促进了法制宣传教育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全市共培养和树立“法律六进”先进典型78个,“法律六进”活动开展面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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